推理小说的写作可能性
推理小说和华依狄的叙事策略
随着麦家的《暗算》问鼎第七届茅盾文学奖以及同名电视剧的热播,推理小说或者创作主体在叙事中推衍的智性细节,正在获得我们的重新关注。这些具有传奇性、逻辑性、神秘性的文本,消解了我们日常生活的平庸和单调,特别是文本构成的智力较量场,成为我们激活感知恢复智慧的心智空间,“福尔摩斯”式的智慧英雄诱发我们随同情节进行缜密的思维,做出精确的判断,使得我们在庸常的生活里完成精神的蜕变,成为意念中的“超人”。
以推理方式拨开疑云迷雾,让小说在构建波诡云谲情节的同时,在审美接受上走向理性思辨,是推理小说的主要特征。推理小说这一名称,是在日本首先起用的,目的是让推理小说逃离通俗小说的快餐化和消闲性,提高艺术性,以区别于“地摊文学”或者“通俗读物”。在中国,盗墓类惊悚小说在网络上光怪陆离,“男盗墓,女穿越”,修真玄幻沉渣泛起。这些作品蛮横地推进情节,以一种叙事暴力解构着小说的艺术性和个性化,写作的过程成为卖弄杂耍的过程,让推理小说滑向快餐化、消费化的低谷,成了色彩光鲜内蕴匮乏的软性文体。
我读福建作家华依狄的推理小说,有着忽如一夜春风来的惊喜。在当下的文学语境中,华依狄不仅仅是一个个体作家,他坚守和延拓着一个稀缺的文本形式,他的文本充盈着对文学的想象和睿智的推理,无限可能地抵达着感性和理性融会的美学顶点。世界上最早的推理小说是我国四百多年前产生的《包公案》,牵涉皇亲国戚重臣高官的大案要案就像多重声部,共同吟唱着一个历史的大音:包青天。天道人心在智慧与邪恶的角力中得以彰显,“包青天”这个丰饶而深具感召力的艺术形象也成为我们表达的信仰。只是这一叙事资源并未得到很好的接续,与欧美日本创作群体的众声喧哗相比,中国的推理小说作家显得孤单落寞。
我们中国的文学,从《诗经》开始,就偏于以优美的形象暗示或确证社会理想和内心情怀,文学有着巨大的包容性,它所吸纳的哲学思辨也往往被意象遮盖着。中国最初的小说,无异不记,是志怪小说,后来发展成传奇、话本。但是,无论文本形式如何衍变,小说作家都拥有杰出的叙事能力,而缺少智性的逻辑推理。一些作家过度地追求小说的故事化模式,回避甚至拒斥着哲学的入侵,以维护文学的“艺术性”。而华依狄的叙事策略,在时下先锋新潮的叙事革命潮流中显得稳妥和优越。他承继了小说依托结实的细节和奇异的场景突出人物性格和命运的传统,又让叙事放慢节奏,贯之以创作主体科学的逻辑推理,使得我们在领略文学之美的同时,也领悟哲学的魅力。
《包公案》里借助托梦解开谜团的叙述,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折损了包公断案的神奇,是推理小说的硬伤。华依狄从1988年在《警坛风云》发表第一篇小说《谋杀通告》始,到《三冢之谜》(《辽河》,2009年第6期),他的每一个中短篇推理小说文本,都构建着奇异情节和科学推理互渗交融的文学审美体系。他创造了一个独立但不自闭的文学王国,他让我们付出足够的耐心和智力,获得艺术和思想上的双重体验。
探案系列:文本的坚守和延拓
在这个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时代,一个作家要坚守作品的文学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下半身写作、欲望化叙事等写作思潮瓦解着文学的神性。把小说等同于故事,小说家的个性化和文学性在情节的泥淖中溺毙;颠覆传统跨文体写作,混淆了文体的边界,使得小说面目全非,叙事成为私人化的甜蜜。而华依狄在拒绝低俗的同时,也保持着与先锋文学的距离。这种写作姿态,使他二十多年的创作褒有自觉的文体意识,坚定的审美取向。他的文本都以奇异的情节和睿智的推理裹挟着所有的文体要素。在创作上,他深得中国古典小说的要领,呈现的场景是线性的,脉络清晰的。同时,他又把西方推理小说的文学经验转化为他的一些创作理念,让小说叙事和逻辑思辨同情共生。前者如同线性的枝条,后者犹如鼓荡的劲风,作品的审美情趣就在劲吹和摇曳中产生,使情节变得新奇异样,整个文本显得丰富生动。
无论欧美还是日本,经典的推理小说模式是,神秘案发,警方束手无策,私人侦探进入调查,真相大白。推理小说所采取的悬念丛生的陌生化叙事,使情节有波澜,也容易陷入玄虚和荒谬。推理小说的模式化,在消解和抹煞着作家的个性化和创作力。在华依狄的探案系列小说里,我们读到了作家始终如一的美学追求和小说文本的深度开拓。
推理小说多与谋杀案有关,很容易落入惊悚诡异的窠臼,一些作家写到谋杀往往大书特书,极力渲染恐怖阴森的氛围,即使在爱伦·坡的《莫尔街凶杀案》等篇章中,也充塞着惊悸阴冷的气息,像寒夜的冰窟。华依狄的小说给我们的感觉是“于无声处听惊雷”。他的很多小说都写到死亡,文笔出奇地节制和平静,让我们体味生命的美感和痛感,期待着创作主体还原事件真相。《黑白牡丹》(《厦门文学》,2008年第2期)在死亡的场景里凸显静美的光影。“尽管沾着血,那一头自然如烫过的秀发仍然保留着原有优美的线条,伸出的右手还松松地搭在鼠标上。头勾向左侧,头顶的伤口在偏右的位置。她那美丽的眼睛永远闭上了,让现场干警惊讶的是她的表情,既没有痛苦、惊愕,也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疲倦和淡淡的安详。仿佛在经历了长时期的超负荷工作之后,骤然放松下来,不知不觉间进入了梦乡”。破碎的美丽,静静的笔触,让我们在无边的沉寂里感受着案情的离奇,以及事件背后潜藏着的人性的阴暗和残忍。《林肯车疑案》(《厦门文学》,2007年第5期)的死亡场景,是不见血腥的,是“机器杀人”,受害者有痛苦的表情,但没有挣扎的动作,更像“自杀”的谜面在冷寂的场景里亮相、解谜和破迷,我们不自觉地参与正义和邪恶的智力较量,随着案情大白,我们看到了作家对智性思维的肯定和美好人性的期待,读到了传奇性和生活化整合、神秘性和逻辑性融会的小说文本。
我们应该注视这样的小说,它不仅仅是以奇异的情节吸引读者,更以涌动在文本空间里的那种缜密的思维、启蒙的智慧,像水充盈着植物内部一样,鲜活了整篇小说。李自成的生死之谜至今云遮雾罩。他败走九宫山,独进玄帝庙,金蛇雷爆炸,闯王神秘蒸发,卫队但见“流血满殿”却“弃尸下山”。闯王之死,像是历史的一个“真空地带”,民间也演绎着版本若干。华依狄的《三冢之谜》以历史故事为题材,但在叙事上改变了小说对情节的服膺,他以历史史实为依据,在深山古观的现场,建构着他的长篇历史推理,确证李自成死于复仇女神红娘子之手。整篇小说还通过知音密友、神秘人物的穿插和补充,让历史推理愈加谨严细密,缝合了断裂的时空。他写作《三冢之谜》,是超常的想象,也是合理的推理。优秀的推理小说家,他应该具有这样的品质和个性,他有“超强的叙事能力和推理能力,经营致密结构的能力,他可以在一个极狭窄空间,展开无尽的可能,翻出无尽的波澜,制造无尽的悬念,拽着你一口气跑到头,必须看个究竟”(雷达)。
贺克士:
一个成长着的智慧型“超人”形象
成功的艺术形象,它不是简单的语言塑造,它是成长着的,扎根在读者心中,它的生命依附于时间又跨越着时间,它存活在我们的心理认同里,以不同的姿态出现在我们的生活现场。
007詹姆斯·邦德,有着超拔的胆识和智慧,是一个深入人心的硬汉形象,却又往往图穷匕见,借助一些高科技手段化险为夷,离奇的情节带给我们不可思议的震撼和虚假。华依狄用他的探案系列文本塑造着“贺克士”这一智慧型“超人”形象。他拒绝超自然的力量和高科技的手段,把“密室”作为他的主要创作元素。“由于推理小说往往离不开谜与谜的破解,以此来吸引读者,因此,密室就自然构成了谜面,解谜功夫和破迷过程,也就是破解密室,也就成为塑造和展示侦探形象的主要手段,密室,成了罪犯与侦探斗法的舞台和焦点。”(华依狄《论推理小说的密室架构艺术》)
《夺命密室》(《传奇·传记文学选刊》,2004年第8期)的命案现场似乎是这样的:常董事长被铜像砸死之前,开枪射杀了汤良,门又是从里边锁着,凶手和被害者几乎在同一时刻同归于尽。这样惨烈的场景,显然不是创作主体极力渲染的,它只是一个背景,一个“非常地道,天衣无缝的密室”。这时,贺克士出场了,独有他洞察常董手中袖珍手枪的弹匣内五发子弹少了一发,并且敏锐地捕捉了一发空枪的声响。在贺克士眼里,繁复芜杂的现场都是外在的表象,最本质的东西往往被遮蔽,在《夺命密室》里,那一声空枪才是惟一的真实,他就是抓住这样的蛛丝马迹,通过科学的逻辑推理,一步一步逼近着事实的真相。
爱伦坡的《莫尔街凶杀案》,阴影憧憧;契斯特顿的《达那维斯的厄运》,迷雾重重。在爱伦坡们那里,封闭的密室里发生了难以解释的命案,窒息的空间全是暗暗的光线。《林肯车疑案》描述的命案现场,发生在距大路约有
贺克士,是华依狄用作家的个性特点建构起来的人物形象,“他”既是作家文本创新的体现,也是作家个体文学审美理想的载体。“他”在成长,源于“他”有着独特的魅力,领受着我们的喜爱,“推理小说不是一次性的小说,我始终觉得支持我再次阅读的动力是推理过程和侦探精神,两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合二为一的”(彦逸《我的侦探推理观》);也在于华依狄的推理小说创作一直在继续,我们也不能为一个成长着的“人物”匆忙作一个“盖棺定论”式的评定,只有美好的期待,期待作家凭借“自我”的力量,撕破推理小说既成的写作模式,创作出更新颖的小说文本,“纯文学抵达大众内心的一种文本”(麦家)。
【责任编辑 黄哲真】





